提单知识详解
基本知识和注意点
1. 提单通常是3正3副,也有2正3副的。假如信用证有要求的话,要和货代特别说明。
T/T付款方式时,理论上只需要一张正本就可以了(提货后其他正本自动失效,副本不能提货),T/T收到全部货款后,给客人寄正本时可以考虑给自己留一张正本,其他全部寄给客户(以免提单在寄件路途中丢失)。
2. 提单正面要显示承运人(全名)。这是知道了解到的内容,实际在做信用证的时候,银行告诉我提单上没有显示承运人后仍安全交单收款(因此理论上应该是要显示的)。
正面显示承运人的则右下角直接由承运公司盖章签字。
正面没有显示承运人的并且是由运输行签署提单时,则在签署提单时注明签署人身份。
正面有显示承运人的全名但运输行签署的提单,在签署时应注明运输行的身份。
3. 已装船提单和备运装船提单:
已装船提单: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。
备运装船提单:货物在未装船时签发的只代表承运人接管托运人所交的货物,因此该提单无法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(备运装船提单日期并非装船期)。
当备运装船提单上加盖“已装船”同时注明装船时间后才能转变为已装船提单。
4 提单不能有不清洁批注。
5. 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填写。
6. 提单的签发,日期和份数: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,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。一般表示方法有:CARRIER,CAPTAIN,或“AS AGENT FOR THE CARRIER:XXX”等。
7.对于提单上印有船公司(承运人)名称的,一般上边货代会打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。如果提单上没印船公司名称,就要有船公司的盖章签字了(你那票应该是由承运人签字的船公司提单吧)
9.提单的签发人不同可分为:FREIGHT FORWARDER B/L 指的是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,但又不拥有船舶这样的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。ORIGINAL BILL OF LADING,俗称海单。
提单分类
提单分为下列三种提单: 一是记名提单(straight B/L),即列明收货人姓名的提单。我国《海商法》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,承运人必须向提单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。 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使用并不广泛,一般只在运送个人物品、展览品时用。(第一单TT 收货人就直接是客户的名字,没意识到潜在的危险性: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,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。) 在许多国家,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,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控制力。就像空运提单一样,收货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。即便是信用证结算,开证行都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,所以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:TO ORDER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,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。 因此,不能只片面的记得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特质,还要记住“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,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。”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!概念一定要记得全面,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。所以,假如只收30%货款,且是后T/T 70%的收款方式,做成指定收货人提单,即记名提单的话,一旦客户信誉不好不付款,将有可能遭遇款、货两空的境地。当然,如果对客户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,则另当别论。 二是不记名提单(Open B/L (Blank B/L, Bearer B/L) ),即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列明姓名。此类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,承运人凭单放货。 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,谁持有提单,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,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。 提单上在收货人一栏注明的是:To the order 三是指示提单,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。是当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提单。 1、凭银行指示。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“to the order of xx Bank”。 2、凭收货人指示。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“to the order of A.B.C. Co. Ltd”。 3、凭发货人指示。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“to the order of shipper”,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。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。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,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,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。 而所谓无单放货,是指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行为。 目前,对于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,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,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放货,无论货物放给哪一方,正本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向承运人追究无单放货的违约责任。这点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都是统一的。但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,如果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将货物交付给记名人,记名提单的合法持有人能否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呢?目前理论和实践都存在否定的倾向。